Page 24 -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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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文二

              媒體報導中的性少數與多元性別
                    讀者的獵奇眼光,對案件的理解無甚幫助,更暴露了當事人隱
                    私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例六:報導未審先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,標題為〈32 歲男扮女裝混進高校
                    女浴室  警:未直播、拍照…處行拘 8 日〉的新聞中,提及中
                    國有一名男子,「企圖扮女裝混入當地一所高校女生浴室遭識
                    破,……經當地警方調查取證證實,尹男混進女浴室後並未進
                    行直播、拍照等行為,但依舊涉嫌違法偷窺他人隱私,因此將
                    他帶回警局,並依法施以行政拘留 8 日的處罰,目前全案仍在
                    進一步調查處理中。」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此案例中,警方已經說明,儘管該當事人涉嫌偷窺,但
                    在女浴室並未直播與拍照,且案件仍在調查中,未有定論;然
                    而於新聞末段,媒體特地轉述網友意見:「應該嚴懲不貸」、
                    「有病得治」、「不管有沒有拍照都是死變態」、「8 天?不
                    痛不癢的。」進一步激化讀者對當事人的負面情緒,同時也將
                    當事人的行為定調為偷窺,等同於未審先判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現今社會,若非特殊場合,男扮女裝往往較難被大眾接
                    受;當有男跨女或扮裝的跨性別主體開始嘗試以女性裝扮出現
                    在公眾場所,尤其是女性專屬場合,常被視為另有所圖,承受
                    犯罪嫌疑的污名。但對跨性別族群而言,衣著代表其個人性別
                    認同、抑或欲望的展現,亦是抒發日常性別焦慮的方式;卻在
                    某種刻板的犯罪圖像中,成為想像中的潛在加害者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際上,所謂「男扮女裝」進入女性浴廁,並不全然只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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